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寬柔中學新加坡校友會-紀念陳徽崇老師教育基金

为纪念已故陈徽崇老师,宽柔中学新加坡校友会特别设立了纪念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,感念师恩,帮助在新加坡求学的宽柔中学学弟妹,经济上有需要给予关怀及行动上的支援。

一、名称:
“纪念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” (以下简称教育基金)

二、宗旨:
2.1 发挥 “爱我宽柔 造福人群” 的宽柔人精神。
2.2 感念师恩,帮助在新加坡求学的宽柔中学学弟妹,经济上有需要给予关怀及行动上的支援。

三、基金管理委员会
3.1 校友会会长,秘书与财政为当然委员, 另加5位理事为共同委员。
3.2 5位理事委员任期与理事一样。 如有任何委员辞职,则理事会有权委任任何校友会理事出任空缺。

四、事务管理
本基金事务由教育基金管理会组负责处理一切事务; 管理会需向理事会汇报以便执行其任务。教育基金管理会包括一位主席,一位副主席及6位委员。

五、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职权
5.1 主席:负责领导“教育基金”,处理所有相关事务并向理事会及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。
5.2 副主席:协助主席召开会议;若主席无法出席,则由副主席主持会议。
5.3 秘书: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秘书为当然秘书。负责处理所有基金会事务之文书工作。
5.4 其他委员: 出席会议及协助处理所有基金会事务。

六、财务
6.1 教育基金之捐款由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保管。教育基金由信托人及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会长及财政联合管理,其中三人中二人签署方能生效支出。 此教育基金与母会之活动基金分开建账,独立核算。“教育基金”也不能用作基金以外之用途。
6.2 所有捐款需发出本校友会正式收据。(乐捐善款除外,内部补发总乐捐收据则可)
6.3 教育基金之财务运作由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”全权处 理,并对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会员大会及理事会负责。
6.4 所有申请者,经教育基金小组审核及批准后,向基金管理委员会作出建议并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发出款项。
6.5 批准及发放之捐款如下:
6.5.1 凡毕业自宽柔中学且获得新加坡大专学府(如大学、理工学院、南洋艺术学院等)录取修读专业文凭(Diploma)或以上的校友,若家境经济困难,可申请贷学金以协助缴交学费。
6.5.2 凡毕业自宽柔中学且已经正在修读新加坡大专学府(大学,理工学院,南洋艺术学院等)专业文凭或以上的校友,加入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后,若家境经济困难,也能够申请贷学金以协助缴交学费。
6.5.3 每年从此基金拨款新币 1 万5 千,协助3位校友(每位新币5000)支付学费。 所有基金将直接付给就读院校。
6.5.4 批准校友援助申请,捐助每宗不超过新币 5 千之申请。当教育基金超过新币 20 万时,可以增加拨放金额。细节有管理委员拟定,交由校友会理事会批准通过后,交会员大会正式批准后生效。

七、基金来源 基金来源:
热心校友、同学会、社团、公司募捐等活动筹集。

八、会议
8.1 “陈徽崇教育基金”管理会例常会议至少每 6 个月举行一次。若有紧急、特别需处理的个桉,则秘书可致 电或简讯联络召开之。任何基金会议须由主席或副主席召开,至少5 名小组成员出席。
8.2 秘书负责做会议记录,并呈交理事会。

九、征信录
6 个月发布一次。
征信录会在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官方网站发布。

十、申请手续:
10.0 应届毕业生需通过学校申请,申请人得填具“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”发出之申请表格。由宽柔中学(本部,古来分校)推荐人选。
10.1 正在新加坡大专学府修读专业文凭(Diploma)或以上且已经成为宽柔中学(新加坡)校友会会员的校友,可填具“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”发出之申请表格,并缴交至“陈徽崇教育基金”管理会
10.2 申请人须呈交副本身份证、录取证明书、缴费单以及“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”申请表格内附注1所注明之所有文件。
10.3 如获批准,申请人须签署并呈交贷学金合约。
10.4 贷学金必须在相关成功申请者毕业后第2年开始返还,1年内还清。学业成绩优秀者(达到荣誉学位),可以申请免除25%的贷款。
10.5 一切申请,交由“陈徽崇老师教育基金”管理会讨论及批准之,申请人不得有异议。
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为最后决定。

十一、章程
本章程如有不尽善处, 理事会有权修订。